责任编辑:施启兴
复审:左映龙
终审:和金光
根据《云南省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暂行规定》(云办发〔2001〕2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人员流动和出国留学人员调整安置材料有关事项的函》(云人社函〔2009〕387号)等文件要求,经相关学院考核、学校党委研究,因工作需要,拟引进出国留学人员张意琳、刘进芳到校工作。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部门 | 姓名 | 学历 |
1 | 艺术学院 | 张意琳 | 博士研究生 |
2 | 艺术学院 | 刘进芳 | 博士研究生 |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2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向学校纪检处或人事处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纪检处电话:0871- 65911114
人事处电话:0871-65913840
云南民族大学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