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云南省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场推进会在云南民族大学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发展大会、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题会部署,加快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治礼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对教育领域特别是高校系统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对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党的建设持续加强,制度建设成效明显,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监督执纪不断强化,保障能力巩固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基本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多元监督”制度体系,但也要清醒认识到,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标准、新要求相比,各高校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优化运行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和问题。
会议强调,全省各高校要把全面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相结合,同落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有机结合,真抓实干,推动办学治校水平全面提升。
会议要求,全省各高校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切实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注重激发院系“中场发动机”作用,以党的领导统领内部治理体系,释放办学活力,激发办学动力。要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时代新人,以教师、学生为本抓好高质量教学,完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构建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育人体系。要健全现代制度体系,提高规范化水平,积极稳妥推进章程修订和建设,统筹谋划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内部规章制度体系系统性、完备性、科学性。要深化内部管理改革,提升治理效能,紧抓创新管理、激励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手段,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等能力。要深化评价制度改革,推进科学发展,推动学校、教师、学生、用人等全方位、深层次的评价制度改革。要主动接受监督,强化法治意识,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最大合力,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会前,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云南省纪律教育基地、澜湄国际职业学院,了解了云南民族大学廉洁教育以及党建引领一流专业建设和国际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果有关情况。会上,省教育厅汇报了全省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总体工作情况,云南民族大学、保山学院、昆明文理学院、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作交流发言。
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有关负责同志及89所高等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参会。(来源:云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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