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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充分肯定我校两项研究成果

发布时间:2020-03-22 编辑: 浏览: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正式印发

国家民委充分肯定我校两项研究成果


近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正式印发。3月19日,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向我校发来文件,对我校党委副书记刘荣领衔编写的“民族团结进步五位一体指标体系”和“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体系”两项研究成果表示肯定,指出该成果对研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测评指标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

此前云南省人民政府根据省委书记陈豪、省长阮成发关于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指示以及省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关于深入研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内涵标准、支撑要件的要求,组织省民族宗教委等省级部门,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内涵标准、支撑要件作了研究,认为应从全局整体系统来思考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我校研究并编写的两项研究成果,旨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要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力有序推进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指标体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系统整体设计并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力争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方面取得全面、立体的进步,力争把云南建成维护核心坚定省、共同体意识模范省、良法善治阳光省、对外开放前沿省、高质跨越发展省、乡村振兴样板省、民族文化繁荣省、和谐稳定平安省、生态环境最美省、奋斗共享幸福省,到2035年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