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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参与完成怒江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第三方评估

发布时间:2020-05-20 编辑: 浏览:

5月13日至17日,受云南省民族宗教委的委托,根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推荐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标准,学校派出第三方评估组,由校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杨泽泉同志带队,前往怒江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评估工作。评估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入户走访、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村寨、进军营、进景区、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对州级、县(市)16个示范单位开展抽样检查和评估。

第三方评估组分两个方向,第一组先后前往兰坪县通甸镇盖场村、通甸海升集团蓝莓草莓中草药基地、通甸易门箐易地搬迁安置点、普米族博物馆、兰坪县城区幼儿园、电子商务中心、金顶镇江头河社区、泸水市片马风雪丫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怒江海关、片马边境检查站、两馆一碑、下片马村、维拉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第二组先后前往福贡县匹河乡托坪村五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上帕镇木尼玛教堂、贡山县独龙江乡独龙族博物馆、巴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贡山县人民法院、丙中洛镇双拉村比毕利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丙中洛边境检查站等地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估。最后,评估组一同查看怒江农行、税务局创建情况。

 5月16日下午,怒江州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会,副州长娜阿塔向评估组全面介绍了怒江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开展情况。杨泽泉同志代表评估组反馈意见,认为怒江州委、州政府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践中,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根本方向,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发展进步凝心聚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走出了一条符合怒江州州情、融合地域文化特点、富有新时代特征的创建路子。希望怒江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状态,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各项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好。要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进一步创新载体、查缺补漏,按照《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和示范州测评指标,做好迎接国家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开创怒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